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学年“朝阳读书”活动
的补充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关工委、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通知》(教关委〔2017〕15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学年“朝阳读书”活动的通知》(粤教关工委〔2017〕8号)。
目前,珠海、湛江、肇庆、韶关等地市教育局关工委已组织召开全市“朝阳读书”活动专题会议,发动广大学校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活动,明确要求树立典型,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有效提升活动综合效果,快速解决问题,并结合往届活动中出现的参赛作品偏离主题、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现对活动要求做进一步的补充,内容如下:
(一)各级教育关工委要把“朝阳读书”活动列入学校德育工作考核重点,共同努力,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将此活动打造成为广东省德育工作的品牌活动。
(二)各级教育关工委要鼓励学生广泛开展阅读《红旗飘飘,引我成长》,围绕此主题组织学生开展好征文、演讲、朗诵比赛,选送优秀选手上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三)征文作品。谈心得、体会和收获,字数不超过1000字,每所学校推荐5篇文章,填写征文登记表(附件1),撰写主题教育活动总结,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关工委邮箱。征文作品(含登记表)只须报送电子版。
(四)演讲作品。演讲稿应与征文一致,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每所学校推荐2名演讲选手,填写演讲作品登记表(附件2),与演讲视频电子版(或光盘)一并发送至市教育局关工委邮箱。
(五)朗诵作品。朗诵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每所学校推荐2名朗诵选手,填写朗诵作品登记表(附件3),与朗诵视频电子版(或光盘)一并发送至市教育局关工委邮箱。
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朝阳读书”活动办公室
电 话:020-37627930
赵 丽:13725338277、475204904@qq.com
张 明:18580036394、46478239@qq.com
金 玲:13725112021、2031035712@qq.com
附件:
1.“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征文作品登记表
2.“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演讲作品登记表
3.“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朗诵作品登记表
4.“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示范学校、先进个人推荐表
5.“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特等奖征文推荐表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
“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征文作品登记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年 月
序号 | 学生姓名 | 征文题目 | 学校及班级 | 指导老师 |
附件2
“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演讲作品登记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年 月
序号 | 学生姓名 | 演讲题目 | 学校及班级 | 指导老师 |
附件3
“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朗诵作品登记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年 月
序号 | 学生姓名 | 朗诵题目 | 学校及班级 | 指导老师 |
附件4
“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示范
学校、先进个人推荐表
报送单位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及电邮 | 联系电话 | ||
优秀组织奖 | |||
示范学校 | |||
先进个人 | |||
附件5
“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特等奖征文推荐表
报送单位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特等奖征文 | |||
序号 | 文章题目 | 作者 | 指导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