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粤教关工委〔2016〕13号
关于成立学校关工委组织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厅〔2013〕5号)的要求,凡没有建立关工委组织的高校都应尽快成立关工委组织。目前我省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已成立了关工委组织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
学校关工委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以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对学生以及青年教职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请没有建立关工委组织的学校重视并尽快建立起关工委队伍。要宣传、动员、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特别是新退休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老同志的优势和专长,逐步发展建设一支素质高、乐于奉献的志愿者队伍,为关心下一代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请收到通知的学校于9月30日前,将学校成立关工委的情况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地址等信息报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邮箱:63568200@qq.com,联系人:钟宁,电话:37627930。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