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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教关工委〔2014〕12号】

发布时间:2017-11-08 来源: 本站 字号: t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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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关工委〔2014〕12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

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关工委:

为深化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工作,进一步探索“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家长为学员,以班主任为教学组织者,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依据,以《父母课堂》为主修教材,集中教学、自主学习、个别指导和多向互动相结合的成人教育模式”,提高主讲教师班主任队伍的教学水平,提高实验基地学校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关工委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广东办公室

二、参加对象

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学校

三、参评条件

1.教学组织形式按照创建活动新理念和新模式进行。即“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家长为学员,以班主任为教学组织者,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依据,以《父母课堂》为主修教材,集中教学、自主学习、个别指导和多向互动相结合的成人教育模式”;

2.体现案例式教学特色。能结合本校、本班实际,运用《父母课堂》案例进行教学;

3.评选材料以课堂实录(光盘)形式报送。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图像、声音清晰,能体现教学细节。另附纸质教案及部分家长课后反馈意见(一式三份);

4.优质课时长为45分钟至60分钟。

四、奖项设置

本次优质课评选活动将根据教学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进行相应奖励。

各市选送参评的作品,将上传至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培训网校网站予以刊登,供全国所有实验基地作互相交流;同时将选取一部分优质课向全省实验基地学校推荐。

五、参评办法

1.初评:各实验基地学校组织评比小组,评选出最优秀课例一篇,于2014年7月20日前将作品上交到本地级市教育局关工委或市创建活动指导员处。

2.复评:各地级市教育局关工委及市创建活动指导员组织评审,于2014年8月15日前按本市已授牌的实验基地学校数量10%的比例(有小数点则进一取整),将优秀作品材料(光盘、教案及家长课后反馈意见)选送至教育部关工委广东创建办,并附选送作品汇总表。

3.终评: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和教育部关工委广东创建办组织有关教育教学及家庭教育专家进行评选。

六、评选标准

1.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依据,按照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指导家长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方法。

2.教学主题与教材《父母课堂》选篇相一致,体现教材的指导地位和作用。

3.教学活动体现主讲教师为主导,家长学员为主体,家长学习积极性高。

4.教学形式注重运用案例教学,有案例剖析、运用案例互动交流。

5.教学中注重引导实践,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且所运用的案例具有针对性、生动性、科学性。

6.教学内容详略得当,教法科学。

7.教态自信大方,用语得体。

8.家长学员对学习效果评价高。

七、其他

有关评选活动相关事宜,可咨询教育部关工委广东创建办。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2007室。

邮编:510080

电话:020-62823060  62823080

联系人:林晓秋  庄贞煌 梁晓君

电子邮箱:gdcyjd@126.com

 

附件:

1. 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评分标准表.doc

2. 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登记表.doc

3. 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送评作品汇总表.doc

4. 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优质课评选活动送评作品推荐表.doc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广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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