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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关工委〔2014〕11号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课堂内外》
《家教周报》等报刊作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关工委、高校关工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关工委:
现将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课堂内外〉、〈家教周报〉等报刊作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各校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教关委函9.doc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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