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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办〔2009〕275号
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
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教育学院: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教育部党组的《意见》与我厅今年发出的《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教办〔2009〕120号文)结合起来,各地、各校的党政领导要联系本地、本校实际,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意义认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关工委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确实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好的发展。
附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doc
二○○九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关心下一代 机构 建设 意见 转发 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