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
实验基地学校后续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关工委:
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试点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初创阶段的目标和任务,296所实验基地学校已顺利通过评估验收,部分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基地学校,经过创建工作的继续推进,也逐步改进完善,取得显著成效。省创建组委会决定对尚未验收的实验基地学校进行后续评估验收,请各市教育关工委组织相关学校,做好评估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注重过程和实效,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创优[2014]2号)开展验收工作。
二、评估办法
1.实验基地学校自评。各学校对照《广东省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评估验收指标》进行自评。
2.地市教育局关工委按照评估验收办法进行初评。
3.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和省组委会抽评,从各市初评通过的实验基地学校中随机抽取1-2所进行抽评(5所及以上的地市,抽评2所;5所以下的抽评1所),时间半天。程序:
①听取自评报告;
②观摩教学(现场教学或录像课);
③查阅档案资料;
④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班主任教师、家长学员);
⑤评估组向学校反馈初步意见。
三、时间安排
地市初评: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
全省抽评: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1月中旬。各市具体时间另行商定并通知。
四、全省评估验收抽评小组
由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和省组委会组织。
五、档案资料要求
要做到具体、真实、规范,实事求是反映本项实验工作情况,重点突出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和导读导学工作。
(一)实验基地学校报送材料
1.《自评报告》。围绕创建工作的认识、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撰写。
2.《广东省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评估验收申报材料》。
3.一节家长学校课堂教学录像课。以班为单位,运用《父母课堂》进行集中授课。时长40-60分钟。
(二)地市教育局关工委报送材料
1.各实验基地学校上述材料。附详细复评意见。
2.本市送评的实验基地学校得分一览表。(一式一份)
各市要积极指导实验基地学校按照创建活动的理念和模式要求和《关于我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评估验收的整改意见》(教育部关工委组委会,2015年4月),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要求,评选出真正办学规范、效果明显、具有示范性、带动作用的全国优秀家长学校。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