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粤教关工委〔2015〕11号
关于做好召开广东省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总结表彰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关工委:
教育部关工委在我省开展的”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在各级教育关工委、实验基地学校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认真实践和努力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受到我省广大家长的欢迎,也受到教育部关工委的高度评价。为了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推动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的发展,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和教育部关工委广东创建办拟在四月召开总结表彰会,现就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各市要总结三年来具有本地特色的创建工作办学经验。突出总结贯彻“以班级为单位,以班主任为主讲教师,以家长为学员,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指导,以《父母课堂》为主修教材,采用集中教学、个别指导、自主学习和多向互动相结合的成人教学模式”的经验。
二、各市推荐一所创建工作出色、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实验基地学校的校长代表参加会议。
三、推荐部分优秀班主任主讲教师和优秀家长代表参加会议。由于会议规模所限,只在部分市推荐。优秀班主任代表请佛山、广州、中山、肇庆、江门、东莞、潮州、茂名各推选1名;优秀家长代表请韶关、佛山、广州、湛江、惠州、中山、阳江推荐1名(典型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教育部广东创建办)。
四、会议表彰创建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奖项为“优秀组织奖”,个人奖项为“突出贡献奖”。
1.优秀组织奖。对象:市或县、区或镇教育局关工委。条件:对创建工作全程发挥着非常好的组织、指导作用,所辖实验基地学校分别不少于15、5、3所实验基地学校,且家长学校办学收效好。
2.突出贡献奖。对象:各市、县(区)教育局关工委同志,各市、县(区)教育局领导和干部,全省创建活动指导员,全省创建活动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成员。条件:积极参与并承担省、市组织的创建工作,对推动本市或全省创建工作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各市参照条件推荐,最后由省、市核实。
五、会议代表及各奖项推荐分别按附表填报(请于4月8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广东创建办)。
附表:1.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学校代表总结材料
2.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优秀班主任代表推荐表
3.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优秀家长代表推荐表
4.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5.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关工委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组委会
2015年3月26日
表1:
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学校代表总结材料
学校名称 | 负责人 |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果 |
表2:
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优秀班主任代表推荐表
姓 名 | 所在学校 |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 |||||
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 地市教育局关工委推荐意见 | ||||
表3:
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优秀家长代表推荐表
家长姓名 | 所在学校 | ||||
孩子姓名 | 班 级 | ||||
主要表现 | |||||
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 地市教育局关工委推荐意见 | ||||
表4:
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组织开展 活动情况 | |||
地市教育局关工委推荐意见 |
表5:
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活动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
单位及职务 | |||||
主要事迹 | |||||
地市教育局关工委推荐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