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粤关工办〔2017〕27号
关于征集“最美五老”故事文稿的通知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为集中展示近年来我省“最美五老”的风采,大力学习和弘扬“五老”精神,宣传“最美五老”先进事迹,省关工委、省委老干部局与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康乐年华”栏目,于8月至12月期间,联合开展“最美五老”宣传活动,每周以图文推送的方式推出“最美五老”故事。除首批推送10名全省关心下一代“最美五老”及17名“最美五老”提名奖的故事外,现再向你委征集5位“最美五老”故事,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全省关工委系统中,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的“五老”。
二、故事文稿的主要内容
1.参与“老少共筑‘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2.参与“大手牵小手,共筑‘中国梦’”书画创作活动;
3.参与“友善、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
4.参与“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5.参与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
6.倡导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7.向有需要的青少年做好心理咨询疏导工作;
8.在“朝阳读书”活动中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在举办农村创业青年培训班中突出思想教育;
10.办好“校外辅导站”,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建立和完善;
11.深入做好专题调研,为党委、政府关心下一代工作献计献策;
12.在开展关爱“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活动中坚持教育引导和做好服务工作相结合;
13.加强对网吧义务监督活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4.找准切入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积极补充,做好工作;
15.及时发现和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对文稿的要求
1. “五老”故事推荐稿可选取上述内容中的一、二项内容,突出其闪光点和故事性,全面体现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
2. 推荐范围:可以从近两年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过的“五老”故事中选择;可以从各地认为事迹比较突出,有代表性的“五老”先进模范人物故事中挑选;也可以从省关工委2016年编辑出版的广东关工委工作丛书之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老故事·少年故事》中的五老人物故事、《纪念广东省关工委成立15周年暨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交流材料汇编》的先进事迹材料中推荐。
3. 省关工委编辑出版过的老故事、事迹材料统计情况见附件1,仅供参考。
4. 推荐稿字数以1000-2000字左右为宜。
三、对照片的要求
征集对象每人需提供三类照片,照片大小1M以上(照片样式详见《关于提供“最美五老”、“最美五老”提名奖照片的通知》粤关工办〔2017〕24号)。
1. 第一类封面照,即3张个人形象照(半身或全身);
2. 第二类人物照,即2张个人生活近照;
3. 第三类事迹照,即3至5张工作照,包括个人工作近景、工作场景照、以个人为中心的工作全景照(有相关人员围绕的)。
三、组织要求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指定专人收集和撰写文稿,并参与校对稿件工作,及时与省关工委联系,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任务。
四、工作流程
1.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提交资料,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要及时确定推荐“五老”名单,并填写好有关表格(见附件2)。
2. 推荐老故事或以往的先进事迹材料(与附件1相同),无需重新报送故事文稿,只需提供照片电子文档。如以往的素材过于陈旧或简单,可再补充提供一些新的文字材料。
3. 推荐新的人物故事或先进事迹材料,需报送文稿及照片的电子文档。
4. 征集的文稿、照片及有关表格统一发送至省关工委办公室邮箱:gdsggw@126.com。报送材料时请注明“最美五老”故事文稿。截稿日期:2017年8月11日。
5. 推荐故事文稿由《康乐年华》栏目采编人员进行二次编辑后,按计划分批推送。
省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肖秀 吴延凌 崔莲英,电话:020-87195350,87185369,13711797965,18933960369,13660072341。《康乐年华》栏目联系人:程娟娟,电话:020-83598875,13928151671。
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