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批准韶关市浈江区成为
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的通知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你区申请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主渠道和主阵地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中小学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经考察,你区已具备创建实验区的条件,现批准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
希望你们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系列讲话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整合区域资源,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共同发展,发挥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关工委事业发展中心创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广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