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管理
2024-04-30 星期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你我共成长 爱心手牵手” 公益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来源: 本站 字号: t | T
下载至word文档


 

 

          粤教关工委[2017] 2号

 

关于开展“你我共成长 爱心手牵手”

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教育局关工委:

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指导下,由教育部关工委、团中央中国青年网、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亚太青少年可持续发展学习中心、中青视线等组织,共同成立的“你我共成长 爱心手牵手”公益活动组委会,在全国广泛开展公益活动, 由组委会爱心志愿者与参加活动学校对接开展活动。其目的是让城市儿童在牵手成长中增强爱心与责任感;让留守儿童在牵手成长中增强感恩心与励志引导。根据活动组委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你我共成长 爱心手牵手”公益活动自2017年1月开始。

二、参加对象

1.参加活动的学校包括:城市公办学校、城市外来务工子女校及农村留守儿童学校(以下简称:参加活动学校)。

2.城市少年爱心志愿者学生:小学三年至初中二年级;

3.农村留守(城市流动人口)儿童:小学三年至初中一年级。

三、活动内容

“爱心手牵手 你我共成长”公益活动本着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为原则。组委会爱心志愿者与城市公办学校具体负责人对接开展活动;与城市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农村留守儿童学校校长对接相关活动

1. “少年爱心志愿者”一对一牵手共成长活动

由组委会爱心志愿者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在学校班主任推荐“少年爱心志愿者”学生的基础上,帮助建立“少年爱心志愿者”社团,为爱心志愿者讲解如何开展结对手牵手爱心活动;城市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的校长,推荐被关注“牵手共成长”学生,参加关爱牵手活动。参加活动学校教师、学生填写登记表彰备案表格,报送组委会。

活动方式:“少年爱心志愿者”帮扶比自己低一年级的学生,比如,城市初中二年级的学生爱心帮扶农村初中一年级学生,城市初中一年级学生爱心帮扶农村小学六年级学生,依次进行。

2.“组委会爱心志愿者一对一牵手帮扶实践活动

组委会根据参加活动学校需求,帮助学校在环保、创新、科普、科技等领域建立相应的活动小组、活动社团。参加活动的公办学校,由班主任推荐本班“贫困生、学困生”(学困生:思想消极、行为逆反、学习偏差),组委会爱心志愿者与“贫困生、学困生”结对帮扶。

帮扶方式:由组委会爱心志愿者针对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学生,可持续长期关注心理健康与成长发展指导;对学困生一对一思想教育帮扶、开展学困生心理因素分析研究(由中科院心理研究所、亚太青少年可持续发展中心专家提供方案)、对有需求的学困生可参加国家已开展的关于学困生研究的科研课题,长期跟踪被关爱学生在组委会爱心志愿者帮扶下的成长经历。

3.“绿色网络,新媒体素养教育”爱心公益讲座

在城市公立学校与城市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农村留守儿童学校开展公益讲座,针对学生如何应用网络新媒体中的娱乐、兴趣进行引导,防止青少年“网络沉迷、网瘾”等网络心理健康问题发生;为更好地预防网络对青少年的心理侵害,倡导组织开展“绿色网络行动社团、绿色上网公约”等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四、评比表彰

1.对参加活动的单位进行评比表彰。对参加活动学校进行评比,对获奖学校授予“爱心志愿者优秀学校”称号,在教育部关工委与团中央中青网通报表彰,并对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2.优秀个人颁发爱心证书并通报表彰。参加活动的学生授予“少年爱心志愿者”称号,颁发证书,给予通报表彰;事迹突出者在团中央青年网、中青视线开设网络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3.对参加活动学校有突出事迹的校长进行表彰、专题报道,并颁发“全国最佳优秀爱心育人校长”称号,报送教育部相关部门。

五、联系方式

各地各校教育关工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并与活动组委会对接具体工作。                  

活动联系人:

活动组委会              彭燕    电话:01068946636                     

活动组委会广东站        徐静    电话:13501091728  

电子邮箱:nwgczaxsqs@163.com

活动组委会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校内)胜因院32号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钟宁    电话:02037627930

电子邮箱:63568200@qq.com

 

 

 

 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

 


课程管理
友情链接:
我们的信息:
联系我们 法律信息